第二章 甘肅不甘 七、對甘肅問題的處理和餘波

一九六○年十二月旬,中共西北局蘭州會議,討論了甘肅的問題,揭發了張仲良、何承華、阮迪民、王秉祥等人的錯誤,認為他們的問題是「一一左」,改組了甘肅省委,由汪鋒代替了張仲良的省委一書記的職務。新省委對部分委書記竇明海、劉逄皓、胡學義等進行了揭發批判,改組了部分委。同時根據信陽經驗,在農村進行民主革命補課,在農村奪權,有幾萬人被批判鬥爭。信陽的一條經驗就是對農村幹部進行「集訓」「特訓」。新省委在一九六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發了《關於舉辦集中訓練班特別訓練班的規定》。這個規定說:「凡是官僚主義分子,嚴重官僚主義分子,其他有嚴重錯誤的分子,不立即調離當,就會阻礙整風整社運動,不利於發動群眾者,實行集訓,凡是鑽進來的階級異己分子拉的蛻化變質分子,對勞動人民進行了階級報復,殘害人民,不懲辦不足平民憤者,應首先進行特訓。」根據這個規定,全省共集訓、特訓了一萬零八百六十九人,其中集訓六千一百零五人,特訓的四千七百六十四人。在集訓隊特訓隊周圍架了機槍,他們在裡面接受批鬥。但據甘肅省的老幹部說,被集訓特訓的人數實際比這個數。

一九六……(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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