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編 參加國民大會回憶 一、主張先剿匪後行憲

勝利後,國內外輿論主張我國應即行憲,各黨各派高談民主,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共黨操縱的機構更唯恐不亂,對國民黨攻擊不遺餘力。國是民主國,厭聽專政,當希望我政府實行民主,宣佈行憲。三十四年年底我仍在重慶,記有一次我己幕僚談論此,我表示我的意見:國父革命最後目標是實行三民主義,建立三民主義民主共國,是行憲的。但是國父將革命建國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軍政時期是革命武力掃除障礙;訓政時期在訓導國民,使一般國民行使政權,選舉罷免;最後才是制定憲法實行民主憲政,進入憲政時期。回溯民國立來民國十七年北伐完間,數國土受北洋軍閥統治,軍閥們爭權奪利,內戰不休,對國計民生是一點建樹沒有。北伐後應該是結束軍政時期進入訓政時期的時機,不料共黨叛亂,盤踞贛南,從十六年二十三年才匪巢打破,但他們竄往西北延安,問題還沒有解決,從二十年九一八變外患沓來,「一二八」「七七」「八一三」等件是日本軍閥實行其陸政策必的結果,於是從二十六年三十四年抗戰八年,又是一個軍政時期。現在抗日勝利,似乎……(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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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以廣西對北伐之重要貢獻為中心) 十、龍潭之戰目录+书签二、制憲國民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