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八、基督教神职制度的内容和原则(312~438 A.D.)

正统基督教共有1800名握有宗教及合法审判权的主教, 其中1000人在帝国的希腊省区,800人在各拉丁省区。教区管辖的范围边界的设立,是基最早传教士的热情就、群众的意愿福音书的传播程度,在不同的状况偶形。主教教堂一接一排列在尼罗河两岸、阿非利加海岸及前执政官管辖的亚细亚区,直至南部意利各省。高卢、西班牙、色雷斯本的主教管辖着极一片土,委派一些农村副主教在级教区行使职权。一基督教教区涵盖一行省,仅限一村庄,但所有的主教有平等尊严的位,全使徒、人民及法律赋予相同的职责权力。君士坦丁推行军政分离政策,一新的永久的,始终受人尊敬的,但又十分危险的神职官员制度在教国内产生了。关神职制度的内涵特,择按面几方面简单说明 :一、公的选举;二、教士的任职;三、财产;四、民审判权;五、教的谴责;六、公演说的训练;七、宗教议。

其一,公的选举。基督教合法位建立,选举的由权利依存在。原在共国,他选必须服从的行政官员,但今罗马臣民有在教中,才享……(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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