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市委公安局6.23行动的失误,终有了表态。
莞城市委副书记陈京召了简短的布,在布被问及北粤商一直在努力维护身权益的情,陈京即表态称,市委鼓励北粤商通正规法律途径维权。
陈京同强调,莞城是法制城市。
莞城的任何公民、团体、法人在遇身权益受侵犯,唯一正确的是走法律途径。
任何企图通违法的途径诸搞非法集、游行等等办法,是坚决不允许的,的行,法律依旧追究其相关责任。
陈京的言就登了各媒体的头条。
陈京在布的番讲话是很耐人寻味的,尤其是“鼓励”两字,够引很的联。
陈京的鼓励是真鼓励,是在向北粤商警告?
亦或是陈京是在向社表明公安局的件情远远有结束,在继续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中?
不不说,句话从市委副书记口中说,极具有外辞令的魅力,让人回味无穷。
陈京的表态,终让北粤商先前的气焰始走坡路了。
他意识,己通各手段象市委施压是徒劳的,果解决问题,市委已经给他指了一条路。
但是,究竟走不走法律途径呢?
果继续走,结果何……(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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