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陈克态度比较明确的支持,裕仁的胆子了不少。他思前,决定暂不回国。召集前高官,裕仁了。铃木贯太郎的老伙身体及不行,且次中国行让他彻底失了气。裕仁的法,老伙是听。中年前高官裕仁提议题,愣住了。讨论的内容是“社主义制度否与皇制度同存在”。
是一似很扯淡的议题,至少在世界,君主制尽管已经与贵族共制度结合在一,中间是有很微妙的区别的。英国的制度是君主立宪,日本的制度是立宪主君。就是先保证皇制的神圣不动摇。
《日本帝国宪法》宪法的1章此规定。
一条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皇统治。
三条皇神圣不侵犯。
四条皇国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
五条皇依帝国议协赞,行使立法权。
六条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七条皇召集帝国议,其、闭、停及日本众议院解散,皆皇命行。
八条皇保持公共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需,帝国议闭期间,布代法律敕令。此敕令应次期提帝国议,若议不承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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