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礼黄元寿正在讨论手的毛笔是狼毫是狼毫的候,苏轼正在隔壁的汤饼店快朵颐。
“彭兄,笔有丰狐、蟓蛉、龙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狼毫狼毫分?”
彭礼轻轻笔尖点着己的指甲笑:“黄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间。质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体狼毫,佳者狼尾,水全毫,最宜;北笔内狼毫,中实鬃,外覆兔毛,透全笔,实稍差。
不,此狼毫笔被人谓狼毫,盖因此狼毫乃是取黄鼠狼尾。
今我手中的支笔,的却是山灰狼的尾毛,被人称狼毫。
支笔笔锋很硬,不耐墨汁,写的字瘦骨嶙峋,刚劲至极,不。”
黄元寿拱手:“彭兄博闻强记,愚兄佩服,是你我今身陷囹圄,本该栖栖遑遑,何却有思在讨论些雅?”
彭礼呵呵一笑,银币付笔钱,提着笔盒走四宝店指指街熙熙攘攘的人群:“岁月圆,老夫曾与友人在闹市闲游,今日境与岁何异?此西关一万,烟波浩海无人愁!”
黄元寿笑:“愚兄有此感,临哈密前,老夫曾与老妻言,此万遥,恐将埋骨荒蛮,已经让给我准备了衣冠冢,并且……(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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