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军与广电厅的刘厅长一通电话,双方忙碌了。陈兆军一方面准备着各合方案及计划,刘厅长则在电话马将电话通知了广电部。陈兆军的构受了广电部极高的重视,不,跟刘厅长反应一的是,广电部很担因此引邮电总局的不满,引一些不必的结果。结果,在刘厅长汇报的候,不仅很明确将陈兆军的意思表述,且非常竭力促次合。刘厅长知,是一非常的就,果错了,他己辈子就不再现的机了。最终,广电部跟陈兆军本人商量了一,才最终将件拍板,双方达了合意向。
不,陈兆军及万宁双方控股的网络信息传递公司与广电厅间所签订的协议却签不是很明确。就是因让广电部门撇清楚责任,若有任何追究,追究陈兆军新的网络信息传递公司身。他所签订的是线路租赁协议,内容概是网络信息传递公司利线路在不干扰广电信号、不违反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任由使其线路及微波站等资源。头,传播电话信号,不违法吧?更何况,陈兆军网络公司并不东西一项单项产品推广销售,是是互联网的延……(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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