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理法理间,金允浩次理所的选择了者。
法律存在的意义在让罪犯己的罪行承担果,并认真反省。
吴灿并有承担相应的果,更有深刻的反省。
他甚至认己是一定意义的受害者。
此,就不再有同情吴灿的必。
人,有严惩。
既法律不,那就由他代劳。
且此一,即不让李宇信承受更的伤害,又宽慰他的灵。
金允浩化身恶魔,与吴灿完了一易。
吴灿承认己绑架了吴载玄,同承认他就是18年前绑架并杀害李亨浩的罪犯。
换,金允浩立即释放吴载玄,将其带吴泽的身边。
同,今果吴灿的人有经济需,由金允浩负责。
吴灿是的,但是他的范畴却包括了他哥哥一人。
他无法让他哥哥忍受丧子痛,是他一生亏欠他哥哥的。
18年前,他了救他哥哥,选择了车撞死亲生父亲,绑架了李亨浩。
18年,他同了他哥哥,承担了孽缘,付了半生的由。
人是有弱点的,法律不很针一点,但是恶魔。
……
金允浩离办公室,现刘志远正在门口等他。
刘志远静静的望着他,眼神询问结果。
金允浩淡淡答:“他承认了,剩……(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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