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刑统》是宋比较完善的一套刑法体系,有刑有罚,但仍很原始!最具特色的就是宋朝明的“刺配法!”
隋唐,五刑制基本各朝代继承,官方明文规定的刑罚体系。此,解决流刑三等惩治力度的不足各朝代重的司法课题。了宋代,则明了独具特色的刺配法,并了充分展。
所谓“刺配”,就是集刺、杖、流一身的刑罚,是指脸刺字,外加杖脊流配充军。既杖其脊,又配其人,且刺其面,是一人身,一犯,兼受三刑,黥刑是跟的社展有关系的!
本笞代黥在北朝已形定制。隋唐两代均不再使黥刑。因此,晋刺配的创制,实际是黥刑复活的标志,在五代纹身又一尚流行与社中,的宋人男女有纹身,纹身的展体现在了刑法。
刑罚讲所有的一些措施则全是明文规定的身体处罚原则却有财产处罚原则,完全是有的官府行衡量,就给很人制造了乘机,往往各现了很的滥刑酷法,剥夺别人的财产中饱囊屡见不鲜。
太祖本有规定罚分两处,身财不混,但在封建皇权的思,有完全的民法……(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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