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
马良坐在一间空旷的审讯室内,双手已戴了一副手铐——警的警察在现场是目睹了伙将三人打的鼻青脸肿,其中一更是双眼几乎被挖了,脸有几皮绽血淋淋的伤口。
由此警方首先确定的是——年轻人是极度危险凶残的伙。
认真的讲述完情经,马良哭笑不的扬了扬双手,满脸委屈的说:“警察叔叔,是我报的案,我是受害者啊,怎给我戴手铐了?就算是我他打伤了,那是正防卫吧?刚才我说了,他三人,拿着刀……再者说了,他是罪犯,我不他打倒的话,他肯定就跑了。”说,马良又嘟哝了一句:“让你轻易的人给抓住?”
“我不冤枉一人,更不放一坏人。”其中一名警察板着脸斥:“案情有待调查,不听信你一面词……另外,那人脸的伤势是怎造的?他很双眼就此失明,造严重伤残!”
另一名警察哼了一声说:“你挺有两子嘛,三人打不你一!”
“我承认,散打。”马良似有些紧张般的着两名警察,一脸冤枉的表情:“他脸的伤不是我弄的,是他拿刀捅我,结果我养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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