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匆匆,转眼间已经十年了。
张荏回北京已经不再是区区六品御史,是有了丰富斗争经验的正义铁手,负责京师方的刑案诉工,已经准备了挂副御使的职衔,最两年就掌管院务了。京师是子脚,谁敢兴风浪?至张荏回京,未办一重案案。
“张友全杀王二麻一案,案情简单,人证物证齐全,且人供认不讳,何被驳回诉?”
张荏在一寻常的早晨进了察院,乍眼就桌躺着的卷宗,却是一桩铁案。
此案中,张友全火铳杀害京师籍男子王二麻,铁证确凿,甚至连人供认不讳,察院整理向顺府推院提公诉却被裁定不予立案。不,面的办案御史将卷宗送副御使手,希望够提复议。
整察院认,光化日众杀害无辜平民实在是太恶劣了。
“推院什理由不立案?”张荏一边翻卷宗,一边问着。
助理御史早就准备了功课,答:“顺府推院称有管辖权。”
张荏皱了皱眉头。
明的刑案管辖权十分广,与案情搭一点边就有资格管。顺府此不立案的缘由,肯定是因此人身份特殊。
“皇亲国戚?”张荏不悦。
皇室近亲……(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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