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新修《民法典》中关着权的规定,访员因职务接受报社委派所创的文字,其所有权归属报社。报社有权力在其认合适的间、版面刊登一次或数次,有权利转卖其他报社,或者禁止其他报社刊登。
由撰稿人则不受此限制。
且资助行在明民法体系中被视无因行,即不考虑任何原因、动机。万一拿了报社助的由撰稿人写了与报社立场不符的文章,报社甚至无法阻止他投递给竞争手。
就是周衡需访员不需由撰稿人的原因。
尹松的履历实在太了,且他创的理志新修方式在明官场中引了极反应,给广方官员拓了思路。虽尹松己并意识点,但周衡体制内的官员,此却是十分了。
在经历了一番思斗争,周衡决定亲找尹松谈谈。
尹松约前往皇明报业的总部,一座三进的宅院。面带微笑的侍女——今叫佣工,领着尹松进了周衡的办公室。因《皇明通报》的官方属,周衡并有卸官身,仍旧是明朝廷的正六品文官,本官是翰林院侍读,差官是《皇明通报》总裁官。
身着文官常服的周衡,尹松中的块垒消许。
周衡微笑着与尹松同辈相称,十……(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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