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铠甲的骑士露了己的身影,是一位高瘦的骑士,一头血红色的长,一双猩红的眼瞳,却偏偏有着一张俊极点的脸蛋。
庄明歌承认即使是许漫画中的型人物比不位俊的骑士。
他就像童话中走的王子,俊的令人窒息。配合他一身的血气,足让许花痴人物在一瞬间他的俘虏,跪乞怜他的爱情,哪怕是施舍的爱情。
“我讨厌比我帅的伙。”他嘀咕了一句,“什狮是一群男子啊。”
不管是君涯,修洛·帕西瓦尔,是难一见的男子。
就连君涯召唤的骑士是俊此程度。
庄明歌不恶意的,难不青铜狮的人其实有耽倾向,且招收部员的候不是男子就不。
铠甲手握血红剑的骑士认真着庄明歌,“即使在我无尽征战的岁月中,你的敌人屈指数,够斩你的头颅,是我的荣耀。”
庄明歌眉头一挑,冷笑,嘴炮谁怕谁啊,“哼,够做就试试,待等我打烂你的脑袋,你不说言不惭的话。”
“即使是输给你,是荣耀,吾辈战死沙场,才是最的荣耀!”
骑士说完,瞬间消失在原。
速度比刚才说,更快了,像……(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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