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裴明是的相信法律的尊严权威。
年良的教育告诉他,做一守法守纪的公民,恶有恶报,违法乱纪的人肯定难逃法网。
所了解了姐姐杀的真相,他曾次找的公安部门,期望他帮己讨回公。
惜每次的结果,是碰一鼻子灰。
是他终不不承认了一悲催的实——
有些人,有些,并不是法律奈何的。
并不是说制度黑暗,是……
些人太擅长钻法律的空子,法律在他面前不但无法震慑,反是了他逍遥在的保护壳。
几次三番信百倍的找警方,最却“证据不足”由被拒绝立案,裴明终绝望了。
法律并不是万的。
所谓的恶有恶报,是极度理主义化的愿望。
既法律条路走不通,裴明决定按照己的方式。
一男人,一血气方刚的男子汉,果让他强行忍口气,让他眼睁睁的着仇人逍遥法外,他做不。
与其窝窝囊囊的苟延残喘,不轰轰烈烈的死了更。
所他决定己的方式报仇。
报仇!!!
他亲将崔楠,贾璐仁杀掉,让他的灵魂狱忏悔!
就做,裴明一直是雷厉风行的人。
他很快就商店买……(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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