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紐約波士頓的火車,我發現我隔壁座的老先生是位盲人。
我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位盲人,因此我盲人談話來,一點困難沒有,我還弄了一杯熱騰騰的咖啡給他喝。
當時正值洛山磯種族暴動的時期,我們的談話因此就談了種族偏見的問題。
老先生告訴我,他是國南方人,從就認為黑人低人一等,他的佣人是黑人,他在南方時從未黑人一吃過飯,從未黑人過學,了北方唸書,他有次被班同學指定辦一次野餐會,他居在請帖註明「我們保留拒絕任何人的權利」。在南方這句話就是「我們不歡迎黑人」的意思,當時舉班嘩,他還被系主任抓罵了一頓。
他說有時碰黑人店員,付錢的時候,總將錢放在櫃台,讓黑人拿,不肯他的手有任何接觸。
我笑著問他:「那你當不會黑人結婚了!」
他笑來:「我不他們來往,何會黑人結婚?說實話,我當時認為任何白人黑人結婚會使父母蒙辱。」
是,他在波士頓唸研究所的時候,發生了車禍。雖難不死,是眼睛完全失明,什麼不見了。他進入一盲人重建院,在那裡學習何點字技巧,何靠手杖走路等等。慢慢終於夠獨立生活了。
他說:「……(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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