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狗,孟晓谓是朝思暮。
是朝思暮吃掉它。
在他前的十几年光,基本是在条狗的斗争中度的,在孟晓,基本分两阵营,一是孟晓首的倒狗派,一是孟清首的挺狗派,双方围绕着是否让条变态的公狗变食物,展了激烈的争执。
条硕的狗,有两奇处,一是极其聪明,聪明的让孟晓在五岁的候,觉己智商被条狗压制住。经常做一些让人类惭形愧的情,比说己给己洗澡,比说坚决不接触各排泄物等等,比说非常挑食,再比说听懂人话。
另外一奇处,便是极其无耻,狗皮极厚,果说张欣的脸皮厚度标准单位的话,那孟晓的脸皮厚度概是十张欣,条狗的皮厚程度概是五十张欣。恋,喜欢照镜子,喜欢做坏栽赃给孟晓,风评极差,擅长偷窃不明少女内衣,并一脸无辜状。懒惰,吃,嗜睡,明明是孟晓养着它,一副给你喂养老子是你的荣幸的子,让人极其不爽。
现在的问题是,条狗什现在!
知,孟晓不是省城人,离几百公呢,人条狗带省城吧,主动跑他住的方了。难是……(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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