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的态度很坚决,几乎斩钉截:“此就定了,啊,叨扰了久,待儿见几位供货的朋友,春秋,我告辞了。”
他已站了,像是已经定了某决的子,实,在一次豪赌太白诗社,他决在叶春秋身进行又一场的豪赌。
竟是……送女儿……
叶春秋有点哭笑不,他很清楚王方的法,他是吕不韦投资在己的身。
他有提亲,是因知己的身份,一低贱的商贾,是绝不高攀叶春秋解元公的。
既高攀不解元公,那就女儿送你,虽很有明言,却等是说,等你哪一日娶了妻,就纳妾吧。
叶春秋抿抿嘴,代的人许行方式有些怪怪的,不他很理解王方,王方是商贾,商贾在代是极低贱的存在,叶春秋虽给了他一极的前景,是又何,他的一切是依托在太白诗社,太白诗社选择你王方合,就选择别人,说难听一些的话就是,爷捧你,就踩死你。
契约?
呵……一张契约又有什保障,你是商贾,太祖皇帝钦定的贱籍,士农工商,你连良人不。你打官司的象却是一读书人集团,结果知。
若……(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