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说《K》引的一场围绕“先人名誉”是否遭受侵犯的案子,再波澜安平息。经7月15日至16日两的紧张庭审,此案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双方乎意料达解。此案引了全国各方媒体读者的关注——在一审中我国一部由法院判决禁售说的《K》,将有怎的最终命运?
《K》是旅英女虹影的品,写1997至1999年。1999年在台湾首,在英国居住的陈滢女士读《K》非常愤怒。认,《K》的父母陈西滢、凌叔华的生活背景,秽的手法杜撰了许不堪入目的情节,“侵犯先人名誉”,遂将虹影推长春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年12月,长春中法一审判决虹影败诉,求赔偿原告陈滢精神损失等费近20万元,在全国报纸向原告歉,并裁定永久禁止《K》任何形式复制、版、行。由此,《K》了“禁书”。但虹影坚持认,说中除了朱利安外,其余不是真名,女主人公“林”是各形象的集合,并非单指某真实存在的人,由此针一审结果提诉。
一场针“先人”名誉权的纠纷已经纠缠了三四年,文界此极关注。原因很简单:根据一定原型进行创,其反映真……(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