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的荷蘭畫維米爾,一直至十九世紀末仍沒沒無聞。他何時畫了什麼畫,我並不了解,但當他世時,為了償還筆的債務有二十幅品被拍賣抵債。
一九三七年後,來路不明的維米爾畫陸續現,引輿論的注意。
二次世界戰結束後,英聯軍在奧利奧斯森的鹽坑,發現許繪畫及雕刻品,一般推測是屬於納粹龐的掠奪品,其中又《基督與姦婦》這幅畫最引人注意。面V(Ver)M(Meer)字樣的簽名,令人認定一定是維米爾(Vermeer)的品。
但是讓人奇怪的是,至今已知維米爾的三十件品明細中,沒有《基督與姦婦》這幅品。這應該有兩種:一是這幅畫即使有簽名,但並非是維米爾所畫;另一個原因是有人偶發現維米爾不為人知的品,偷偷的賣給了納粹。
從收押的納粹財產紀錄清單中,知《基督與姦婦》原持有人是阿姆斯特丹畫商凡.梅赫倫。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荷蘭警察逮捕凡.梅赫倫,罪名是涉嫌販賣荷蘭重術品給敵國。「你說我那幅畫給納粹!笨蛋,那是我的畫!」凡.梅赫倫竟表示《基督與姦婦》是他親手畫的,但是更令人訝異的是後續發展。
接著他說,一九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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