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解约件情本不稀奇。
比前的黄翼圣解约星辉公司,陈楚声与娱闹分手引的两千七百万仲裁案。
从法律层面说,艺人与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一般是委托合同。既苏委托合同,那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就是艺人有权随解除合同。
说白了,一张解约律师函,就卖身契毁了。
但是。
法律在给予弱势方一定权力的同,必资本方做倾斜。
根据中华现行法的法规规定,尽管艺人有权随解除委托合同,但是不说艺人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的解约。是双方委托柯彤的解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白了,就是解约,但是赔偿损失。
损失,说头就了了。基本合同中有约定的违约赔偿金,但是在赔偿金外,需依据艺人离经纪公司带的直接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
华一就是在两项面做了文章,才将一众明星圈在己的旗,动惮不。
毕竟,华一掌握着国内很的一部分娱乐资源,走了赔那钱,不就将就着。
但是一回,不一了!
就在华一影业被网沸沸扬扬的“机密信息泄露”忙的焦头烂额的候,一击重锤,又落了。
在网曝战斗华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