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是己从无有掘一潜在合者的合意向,顾骜循序渐进、慢慢潜移默化影响方的决策,不显太急,免让方觉己志在必,坐价。
但是,果是已经有其他竞买者先了,意向说服工做差不了,就差最的砍价,己恰是候撞门。
那有什说的,直接亮钱吧。
虽让卖方占点处,但相比快刀斩乱麻干掉其他竞标者所降低的风险言,些是钱。
红牛品牌,顾骜是志在必的。
凭良说,“红牛”牌子取非常,跨文化接受度很不错,翻译很简洁,无论哪语的文化圈,不给人外的抵触感。
欧人一听“Red Bull”,意识就觉就是同一文化圈的产品,甚至脑补“是一热情奔放的西班牙斗牛士情怀”。
果非找品牌运营方面的功案例,估计有“苹果”的牌子媲,每文明不觉拗口。
但苹果毕竟是单一名词牌,跟“橙子/香蕉/番茄”比什额外文化内涵,是其他方面运不、产品设计不行,说不定就沦落“土豆”那的平庸案例。
从角度说,仅比取名的本,“红牛”比“苹果”做……(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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