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解约赔偿?
在渠王的年代,合同就是购网己拟定的,怎有己不利的条款呢。
双方签订的是采购合同,甲方是股网,乙方是紫罗兰化妆品公司。
合同关解约,有一条规定,甲方需进行战略调整或者品牌调整,无理由架乙方产品。
,已经销售的乙方产品,甲方按给予结算的。
至其它的限制条款,那就有了。
的合同,哪怕乙方明知己不利,一是痛痛快快签约。
因你不签,的是品牌厂抢着签呢。
购网本就是国内最的线化妆品电商平台,现在基本处垄断位。
随着电商的崛,那些牌化妆品不依靠线销售,因他拥有己完善的线销售渠。且,牌化妆品嘛,针的是高端消费群体,更讲究体验服务,所线销售肯定比不线销售的。
但那些相平价的品牌,销售重就完全从线转移线了。
传统的线渠,经手环节众,利润层层盘剥,导致销售本高昂。
且,维护众的线渠,那需花费的人力物力是巨的。
线销售就简单了,像花物语,完全不需己组建营销部门,直接授权给购网全权销售。
不但节省了高……(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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