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子,果证据是买卖契约,双方拿一份民国年间的买卖契约,但是买方不同。廖拿的契约,买方是廖的人,方拿的契约,买方不管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不是廖的人,那就是现了争议。
民国年间的契约,经手人不在世了,且四件玉器又一直在市面现,无人证明。两份契约同现,那就是现了争议。
契约有文字的玉器名目,有图片有视频,果双方拿不民国近期的其他证明,那就是实无法确定,结果就是应该收归国有。
了,近期的其他证明,是谁拿不的,即便伪造了,很容易被拆穿。
唐易知四件玉器的路,明白,双方的拿的所谓民国年间的证据,不是真的。但是唐易同无法证明人的证据不真。是那句话,因是民国期的一次民间易。
情了一步,匡海生肯定是的,四件玉器真是廖的,那就不有民国年间的证据!果廖拿其他证据,那就真是人的,让他拿走了。
廖的报雪堂是干什的,征集办比谁清楚。现在虽不知东西的真正路,但十有八~九是有问题的。
征集办果收走,算是并有进一步追……(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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