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刑部、察院理寺合称“三法司”,面的案件初审,送刑部负责复审,察院监督督察,有候参与审案,理寺则是复核案案的审理的卷宗。
理寺的在“三法司”是最一门槛,掌握案、案的批驳权,果案子了理寺审定,有问题,那基本就是终审判决了!
,是封建社,皇帝拥有至高无的权力,即便是理寺的案子,皇帝是有权力改变其结果的。
一般纠正冤假错案的工是理寺完的,所,皇帝突旨立一京城巡察使衙门,有点儿锅抢食儿的意思。
理寺孟岩的有些不待见。
不待见,那见的,理寺不是刑部察院的衙门,理寺卿秩不从三品,六部的堂官是正二品,孰高孰低有分明了。
“官京城巡察使兼锦衣卫南衙匠司司库百户孟岩参见萧人!”
“免礼,孟人的快呀,就迫不及待的我理寺挑人?”萧惟祯。
“官是圣命难违,请萧人不介怀!”
“既你圣旨抬了,本官有岂敢不配合,人,花名册拿,让孟人挑人!”萧惟祯一招呼。
“人,真拿花名册?”
“……(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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