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曹掾唐浅狱曹左史喜并不陌生,此人虽才调郡一年,却已经有名气,颇受郡丞、郡守器重。
但喜是油盐不进的怪人,比说,但凡他经受的案子,喜欢一点点查访追问,按照规程,不是像唐浅手的狱吏令史一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将案犯痛打一顿,逼其代……
牵连甚广的“内间案”一,斗已经被拘押在狱中,并由几名令史进行了数次审问,但此人却一直三缄其口,不肯回答任何问题……
“刑罢!”
唐浅失了耐,狱曹提了己的求。
“鞭笞一顿,养尊处优的楚国县公定什招了!”
喜却反:“《秦律》有言,据供词追问,不拷掠明案的是策,考掠案情的是乘手段,才是一次审理,尚未三次期,何必刑?”
唐浅面色不豫:“郡尉令,此案抓紧间彻查,若是耽搁了,让楚国内间泄露更机密,该何是?”
喜却摇头:“斗已被俘半年,与近日的行刺案并无直接关联,与其有联络的若敖氏旧臣不一定是内间,故斗并非是嫌犯,是证人。《秦律》中,案犯刑是策,更何况证人刑?再者,秦吏鞭笞被俘的楚国县公,此传不听,贼曹掾且耐些,容我……(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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