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旧金山,你更喜欢哪?”布问口的吃着披萨的冯一平。
冯一平的做派,显让情不错。
本,一直有些担,带着他走了远才披萨店,是冯一平不喜欢,那该怎办?
所担,不仅仅因冯一平是超级富豪,是因克蕾尔的那篇文章。
那篇文章,知冯一平在硅谷一那高档的中餐厅,最始的一动因一,就是希望己随吃味的、的,且是品丰富的中国食。
由此见,他饮食方面的求,应该极高。
不披萨众化的快餐,那是应该的。
他真是挺喜欢,让感觉挺,且觉挺有面子。
听了布的话,冯一平摇了摇头,“等从校毕业你就明白,很候,喜欢是不喜欢,问题根本就不重。”
有一句因一部电影流行了一段间的话,说是年人不论错,讲利益。
话是有些太绝,确实,在利益面前,有引什严重果的错误,很人选择无视,但既是一人,总该有底线,就不做所有的错误选择一律无视。
但是在年人的世界,确实,喜欢,或者是不喜欢,真不重。
我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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