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支城,毗邻图伦碛,且末河有断流的候,同一片盎生机。
是此刻,戈壁滩传的沙沙声,使漠城,显极脆弱。随被怕的力量撕碎,毁一旦。
“将军!”
吭哧!吭哧……
此彼伏的战马响鼻声,烦躁的公马在那刨着马蹄。杂胡联军的战马,已经废了四千匹,它不马蹄。
嗒嗒嗒……
一头巨的金山追风,它有长安达官贵人喜爱的金红毛色,有“乌云踢锥”的深沉厚重,它很暴躁,它的脾气一,它的毛色极杂乱。甚至办法说它是青色是玄色。
暴躁脾气的马儿,是不做战马的,但此刻,军阵的气氛,就像是头巨金山追风一,无比的暴躁……
“鲜卑杂不投降?”
金属面罩面,沉闷的声音让人觉就像是尖锐的指甲,在木板力划,毛骨悚,背皮麻。
“伏允就在城中!”
安西兴奋极了,人中年,除了首倡反突厥外,有建功立业的机。
且是己的儿子一,真是印证了唐朝的“阵父子兵”一说。
“不三。”
那沙哑沉闷,带着毛刺的声音又冒了,“某派了三使者,让伏允杀保全部。是某的恻隐,伏允他不接受……”
“将军……(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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