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的规矩,范进清楚的很,所谓四救原则: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不救,救旧不救新。原则的形及形衙门的规则,有其理所在,侯守循吏,遵守制度无厚非。毕竟人已经杀了,候案子翻,被冤杀者不复活,相反牵连一堆人进,官场手段所不支持,在情理中。
不果侯守真的不让己管案子,又何必说的详细?说一句铁案山,己就了再案卷的余。范进思一转,:“恩师日未刀救人,今弟子再翻此案,是否与恩师面有什关碍?”
“师是给中,又不负责斩刑核准。日审一案的是翁部堂,最定案的更是高新郑,翻与不翻,与师芝麻官什关系。就算真的有人案子做翻,其实跟师什关系。但是与翻案人言,所关非细。不管高新郑,是翁儒参,在朝中有羽翼在,你翻案子,被人是有意,讨苦吃。再说人已经杀了,你怎翻法?”
范进此内雪亮,恩师说,就是有意支持己翻案。且一案,牵扯一重人物,已致仕阁老高拱。
高拱日在隆庆朝的强势,比今的……(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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