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洪涛的社往太复杂太广,官员、贩夫走卒全有涉及,光靠十人累死查不。
至说警方,他倒是人,是按照程序的话三月、半年是它,几年是它。因线索太少、案情太模糊,很东西不公。面的办案人员全是人精,类似的情他见太了,你糊弄他他糊弄你。
些人一旦失了主动,那结果就是扒拉一动一,屁点的请示汇报,有直管领导签字,谁不贸行动。
是有些儿领导明白,除了少数几利益相关人员外,谁乐意周冲锋陷阵呢?就是各扯皮、推诿,反正不己签字就不签,怎躲就怎躲。
举例子,市局曾经有人提突破口应该选在唐晶费林身,洪涛两弟先找借口抓高压审讯。就算找不洪涛在哪儿,至少再给洪涛身增加点罪名。
建议其实挺靠谱的,是让谁办谁不乐意,理由更正,面的办案单位提让分局领导正式文件。分局领导一分钟前慷慨激昂的做动员呢,一听说让己负全部责任立马就溜肩膀了,始向市局文件,转一。
市局肯定不文件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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