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错,三点了!
庭审现场慢慢安静,一位书记员走:“旁听人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除本院因工需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审判区。”
“未经审判长许,不准言,提问。”
“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责任,情节较轻的予罚款。”
等全场再无声音,书记员审判长示意继续说:“现在请法警入庭执行职务,传双方人及委托代理人庭。”
“现在根据《华夏刑诉讼法》一百二十三条一款规定,查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庭。”
“原告或原告委托人是否庭?”
书记员向原告席,江辰代表立回:“原告已庭。”
“原告辩护律师是否庭?”
苟长正身示意:“已庭。”
书记员扭头向我:“被告或被告委托人是否庭?”
“已庭。”我沉声说。
“被告辩护律师是否庭?”
庭审现场无人回应,书记员又重新问了一遍:“被告辩护律师是否庭?”
我木着空荡荡的辩护律师席位,庭审现场渐渐传议论声。
“真怜,连辩护律师抛弃他了。”
“同情杀人犯干什?人活该众叛亲离。”
“……(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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