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兄,陈兄。”
许仙一脸激动跑院。
就在昨午,知府人说,念在保安堂医术高明,活人无数,便给许仙减了刑。
现在,许仙已经不再是戴罪身,是由民。他哪,就哪。
不再受苏州城的约束。
许仙一早找陈彦至,就是告诉他“消息”。
陈彦至是总捕头,主的职责是负责抓罪犯。
审案子,是靠知府人。
陈彦至将许仙请进了院,问:“汉文,什情让你此激动?”
许仙将情的经说了一遍,随拿了减刑的文书:“陈兄,你,是知府人签订的减刑文书。我许仙保安堂,救治百姓,算是戴罪立功。我现在,不再是戴罪身,回杭州望我姐姐夫了。”
陈彦至接文书一。
面有知府人的官印,文书的确是真的。
在古代,虽朝廷有律法,是断案是依靠主观思,不客观严格按照律法办。
是属人治,不是法治。
人治,似有人情味,其实是法治的践踏。
长期往,朝廷社,问题。
不许仙盗银,是被冤枉的,他被赦免,陈彦至替他高兴。
陈彦至拍了拍许仙的肩膀,说:“恭喜你,汉文。什候回杭州?有,苏州的保安堂,你打算迁……(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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