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潮中冒的粗俗不堪的暴户,堂皇走进了科幻文殿堂。不读者许喜欢他,喜欢他的粗犷、狡黠强悍的生命力。
我是在回北京的路认识任有财的。三十五六岁,中等身材,微胖,长相不是太困难,但绝配不轩昂、儒雅类褒词,戴着几枚粗的金戒,穿着皱巴巴的廉价西服。“咱长相身板,穿名牌辱了东西。”熟稔他我嘲。那他进卧铺车厢就袜子抠脚趾,抠痛快闭眼睛,龇牙咧嘴的。他是商人,概经营牛皮、猪鬃等土产。旅途中手机几乎停,我听见他的一些话:
“你不管,我已经摆平了。”
或者:“操,告诉他七内欠款清!我任有财白黑路路通,再耍赖我他的蛋黄挤。”
有变腻声腻语:“咪咪,明早我就北京了,办完正找你……三不行,陪你一。记着,屋收拾干净,别让我见不该见的东西,否则我饶不了你。”
人健谈,熟,同车厢的人聊火热。吃烧鸡先撕一腿非塞给我,我不接受,婉言谢绝了——再说,他抠脚趾的手,我不敢接呀。
无疑是改革潮中涌现的暴户,人现在太了。我他颇不感……(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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