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午。
楚原市公安局。
回警局,我具无名尸体进行了解剖,最证实其致死原因毒鼠强中毒,毒药就涂在中被害人腹部的弩箭。剂量很,足置三年人死。
至此案程已经很清晰。沈恕在现场所分析的,晚10点左右,青年公园光线昏暗,人际稀少,凶手躲藏在假山面,手持涂有剧毒药物的凶器,等被害人靠近,凶手突冷箭,虽准头有偏差,未中害,但弩箭的毒药迅速融入血,导致被害人在短间内丧失意识、气绝身亡。凶手随将尸体拖假山面隐藏。
办案人员讨论案情一致同意,凶手系有备,案目标明确,案手段残忍,在凶器涂毒,显示其必杀,所凶手极有是被害人的仇人,案前曾经跟踪被害人,其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沈恕赞同侦破方向。
是被害人的身份在案二十四仍未认定,有些乎意外。从被害人的穿戴手脚的保养程度,他生前肯定不是无业游民或流浪人员,应是一有稳定职业庭的人士。从他遇害现在已经超三十六,其人却仍未报案,非常不符合常理。
在案现场附近调查走访的警员两手空空陆续返回警队……(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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