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1126—1193),字致,号石湖居士,吴郡(今江苏苏州市)人。其父范雩宣六年(1124)进士。范生金兵铁骑南侵的靖康元年(1126),四岁那年故乡苏州遭金兵焚掠,他十四五岁连遭父母丧。他的青少年是在凄寒、黯淡、动荡中度的。二十九岁中进士,随即任徽州司户参军近七年,入京任秘书省正字、吏部员外郎等职。孝宗乾六年(1170)奉命使金。次使范一改宋使在金人面前卑躬屈膝的媚态,保持了民族的气节尊严,并在往返途中写了七十二首纪行诗。回朝,他不辱使命迁中书舍人,随历任静江、、明州、建康等行政长官。淳熙五年(1178)一度拜参知政。淳熙九年(1182)归隐苏州灵岩山南的石湖别墅,一直逝世。
范虽是一位官品很高的诗人,但有强烈的爱国正义感,并一直与层人民保持广泛的联系,迷恋乡村淳朴的风情。他不管是官是赋闲一直关注农民的冷暖,不断诗揭露乡绅横行乡的霸行径,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
输租钞官更催,踉蹡正敲门。
手持文书杂嗔喜:“我亦营醉归耳!”
床头悭囊拳,扑破正有三百钱。
“不堪与君一醉,聊……(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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